工信厅信管函﹝2023﹞3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完美体育公司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实施完美体育公司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完美体育公司互联网融合应用,按照《完美体育公司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完美体育公司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3年工作计划》(工信厅信管〔2023〕14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完美体育公司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7大类2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完美体育公司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3年完美体育公司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完美体育公司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完美体育公司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完美体育公司化产业示范基地、完美体育公司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完美体育公司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完美体育公司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美体育公司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30个,各计划单列市完美体育公司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个。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10个。各单位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

  三、工作流程

  (一)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liuchuan@cntcitc.com.cn)报送完美体育公司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二)完美体育公司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及视频材料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联系方式

  新技术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刘东坡

  010-66022790

  工厂类:陈雄华 010-66026339

  平台类、园区类(平台+园区/产业集群):马径坦 010-68208273

  安全类:秦国英 010-8819204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12B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0081

  邮寄联系人:刘川/金月含 010-62108113/62108016

  邮 箱:liuchuan@cntcitc.com.cn

  附件:

  1.2023年完美体育公司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

  2.2023年完美体育公司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2023年完美体育公司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完美体育公司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17日